
本館分工職掌
館長綜理館務,並指揮、監督所屬人員;副館長襄助館長處理館務。
主任秘書權責如下:
一、 文稿之綜核及代判。
二、 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。
三、 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。
四、 重要會議之籌辦。
五、 其他交辦事項。
研究組掌理事項如下:
一、 歷史文物與美術品之蒐集、調查、研究及考訂。
二、 研究主題相關學術會議之規劃。
三、 國內外博物館與相關機關、學校、團體之學術合作及館際交流。
四、 歷史文物與美術品研究相關專書及期刊之出版。
五、 其他有關研究事項。
展覽組掌理事項如下:
一、 歷史文物與美術品之規劃及展覽。
二、 展覽圖錄之發行出版。
三、 展場之施作、管理及監控。
四、 其他有關展覽事項。
典藏組掌理事項如下:
一、 歷史文物與美術品之登錄及建檔。
二、 歷史文物與美術品之評鑑及入藏。
三、 文物之保存、維護、修護及古物分級。
四、 典藏文物提借及還藏。
五、 其他有關典藏事項。
教育推廣組掌理事項如下:
一、 歷史文物與美術品之教育推廣。
二、 國內外歷史文物與美術品之交流及巡迴展。
三、 志願服務人力資源之運用及發展。
四、 其他有關教育推廣之事項。
文創行銷組掌理事項如下:
一、 文化創意加值研究、利用、企劃合作及管理推廣。
二、 品牌之管理、授權及侵權之救濟。
三、 營運之行銷管理及公關。
四、 其他有關文化創意行銷事項。
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:
一、 研考、法制、文書、檔案、印信、出納、庶務、採購、財產管理及營繕工程。
二、 工友(含技工、駕駛)之管理。
三、 不屬其他各組、室事項。
人事室掌理本館人事事項。
主計室掌理本館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
本館聯絡資訊
電話:02-23610270;傳真:02-23610171
各組室服務信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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