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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國立歷史博物館暑期實習實施計畫

為增進博物館與學校之交流合作,史博館自1998年起受理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學生實習申請,安排相關實務學習進行理論跨接,辦理「大學院校學生暑期來館實習計畫」,受理大學相關系所如:藝術學/史、博物館學、文化資產等學生來館實習申請。

申請時間
學生實習申請受理,自即日起至本年4月30日止。

需求名額
本館本(113)年7-8月實習生需求為4名,說明如下:展覽組1名、教育推廣組2名、研究組1名。組織職掌與實習內容技能詳見附件3與附件4。

實習時數與相關規範
1.實習生實習總時數不得少於160小時(至少一個月),期限以暑期(每年7月至8月)實習完畢為原則。
2.實習生於實習期間,每週應提交實習工作週誌,實習結束日(即離館手續辦理完成日)起1週內,應繳交實習報告(字數2000字內);未繳交者,本館不予開具實習證明。
3.其他詳細資料請見檢附「國立歷史博物館受理大學院校學生實習作業要點」(如附件1),請申請的同學務必要詳讀過內容。

實習申請及流程
1.採電子化作業方式申請,欲申請者,請備妥下列文件:
學生應填具「國立歷史博物館受理大學院校學生實習申請表」(如附件2),並具備下列文件(1)個人簡歷、(2)歷年成績單、(3)實習計畫書(含實習動機與目的、曾修習相關課程、預期成果等),文件格式請轉為PDF檔。信件主旨請依「學校簡稱+科系+姓名+113史博館暑期實習申請」格式填寫,於截止日前寄送至電子郵址sylvialiu@nmh.gov.tw,逾期恕不受理。
2.學生實習審查,經本館審查書面資料合格者,實習審核結果將於5月下旬公告於本館官網。
3.如經本館錄取實習學生,請就讀學校(含系所)出具公函辦理,本館將通知學生於規定時間(113年7月1日星期一)來館報到並開始實習。

※由於實習廣招來信眾多,寄來的申請信件都會經過初步審閱,除了申請資料有問題會主動聯繫,其他將不一一回覆,敬請見諒。(仍想確認的同學歡迎主動來電或來信詢問)


聯絡資訊
教育推廣組 劉小姐
電話:(02)2361-0270分機325 
Email:sylvialiu@nmh.gov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