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三保太監鄭和七次奉使航海下西洋,所歷南海及印度洋沿岸凡三十餘國,為十五世紀之盛事,較之航海家哥倫布及甘馬之航行早八十餘年,其所乘之寶船,為有明一代航海船舶之巨者,向為人所稱道。惟史載該船建造制度,過於簡略,世之研史者,莫由稽考,復以史闕有閒,久為歷史懸案,本書詳考明史及諸家載籍碑傳,檢討比對,不僅於此十五世紀宣威海外之寶船長闊制度獲致徵實,且於有明一代之造船技術與學術,均有論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