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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館誠徵約僱助理員1名。

  • 更新日期:2021-05-10

【徵才公告】
徵才機關:國立歷史博物館
職稱:約僱助理員
官等職等:約僱3等220薪點支薪
名額:1名
性別:不拘
公告日期:110年5月10日起至同年5月17日止
資格條件:
一、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。
二、具備博物館策展經驗者1年以上尤佳。(請檢附相關工作證明文件)。
三、具相當之英語能力,檢附英語能力檢定證明者尤佳。
四、工作積極、學習能力強、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,且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並能獨立作業者。
五、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,且未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 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。
六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(迴避任用)及第28條第1項第1 款至第8款及第10款之情事者。

工作項目:
一、承辦展覽相關業務。
二、展覽諮詢、審查會議案件之簽辦。
三、展覽檔案之彙整、歸檔與查詢。
四、公文登記桌及收發,民眾服務信箱之回覆。
五、其他指派、交辦事項。
薪資標準:新臺幣27,434元整
工作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1號(國立歷史博物館徐州路辦公室)
工作期間: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(次年度將視年度考核成績決定是否續僱)。
聯絡方式:
一、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資料(以A4格式影印,依序排列),於110年5月17日前(以郵戳為憑),逕寄「國立歷史博物館人事室,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1號」張小姐收,逾期或資料不齊者,恕不受理:
(一)個人履歷表(請以A4直式橫書格式繕寫,自傳部分請敘明專長、工作經驗,並請簽名)。 (二)國民身分證影本(正反面)。
(三)教育部認可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,如為外國學歷者,請附中文翻譯本及經我國駐外使館、代表處、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。
(四)相關工作證明文件(如:離職/服務證明)、專業、外語能力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。
(五)信封請註明應徵「應徵約僱助理員」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。
二、以上所檢附之文件影本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一經查明,已錄取者,撤銷錄取資格;涉及刑事責任者,移送檢察機關辦理。
三、另請至本館全球資訊網(網址:www.nmh.gov.tw)「訊息/訊息公告」下載本職缺公開徵選人員報名表(檔名:約僱助理員公開徵選報名表),填妥後以電子郵件將word(或odt)電子檔寄至person@nmh.gov.tw(本信箱僅供寄送報名表電子檔之用;請勿更動報名表格式;電子檔收件截止日同紙本資料,如電子檔資料與紙本資料有出入以紙本資料為準),信件主旨統一為:○○○(應徵人姓名)_約僱助理員公開甄選報名表。
四、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,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;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可附掛號回郵信封俾利郵寄,未附者本館將逕行銷毀,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原則。
五、本職缺正取1名,得視成績增列備取1至2名,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,如無適當人選,得從缺。
六、聯絡人:本館人事室張小姐 02-23610270分機6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