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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歷史博物館114-116年售票特展申請公告

  • 更新日期:2025-01-07

一、 依國立歷史博物館售票特展申請作業要點辦理。

二、 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4年1月17日止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
三、 申請資格:國內依法立案文化創意事業團體,含法人、合夥、獨資事業。

四、 接受申請場地(展廳):

一樓展場(約757 m²)及二樓展場(約988 m²),共約1745m²。

可接受僅申請單一樓層或申請兩樓層。

空間配置可參考附件平面圖,紅線處為展櫃位置,惟實際情形請以現場狀況為準。

五、 時間:

114-116年寒、暑假檔期。

六、 申請注意事項:

1. 應檢附特展計畫書提出申請,特展計畫書須包含以下要項:

i.  營運能力之說明:特展相關單位簡介、申請者資料、辦理展演活動經驗、相關證明文件(如合作意向書)或其他相關資料。 

ii.  特展內容:特展內容規畫、展覽特色、重點展件、特展資訊、展示規畫。 

iii. 特展效益:對於館方之藝文推廣、學術深化之效益,或促進文化平權、文化近用、社會公益等相關規畫。

iv. 其他:行銷策略、教育推廣活動、周邊文創商品規畫及預計參觀人數等;永續發展及社會責任指標等。 

2. 將由本館依特展計畫書進行審查,依審查結果通知申請者。

3. 請將申請表及特展計畫書一式8份以紙本方式寄至國立歷史博物館展覽組收(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20號9樓),並於信封封面註明「申請114-116年售票特展」。